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以下行业的企业不能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1. 以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金融活动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2. 以建筑施工、专业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活动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3. 以餐饮服务、酒店服务、旅游服务等活动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4. 以体育竞技、文化艺术活动、会议服务、娱乐活动等活动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5. 以货运代理、物流服务等活动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6. 以商业经营、批发零售、佣金代理等活动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7. 以金融保险服务、咨询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等活动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8. 以资产管理、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活动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9. 以农林牧渔水利业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10. 以军工、核科技等活动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此外,烟草制造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等行业,也属于不能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范畴。同时,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产能行业,如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散乱污”企业,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行业,原则上也不符合高企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