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可享受多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相较于 25% 的标准税率,降低了 4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在税前摊销。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 12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 220% 摊销。
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5 年延长至 10 年。
财政资金奖励
苏州市奖励: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企业可获得所在地各级政府部门给予的 10-30 万元不等的财政资金奖励,此外,对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 100 万元支持。
泉州市奖励: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年度营收超过 300 万元、2000 万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 20 万元、40 万元奖励;对通过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营收超过 300 万元的,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
其他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人才落户支持、土地优惠供应、金融优先扶持等政策,还是争取政府科技项目和参与招投标的重要加分项,也是企业上市的基础条件和重要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