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核心是
“按政策定范围、按项目建台账、按凭证做支撑”,确保费用真实、分类清晰、数据可追溯,完全贴合高企认定要求,具体方法如下:
仅归集与
“研发活动直接相关” 的费用,避免混入生产、经营类支出,核心类别及界定:
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的人员工资薪金、社保(五险)、住房公积金,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需有劳务合同、付款凭证)。
直接投入费用:研发用材料、燃料动力费;试制产品的模具、样品购置费;研发设备租赁费、运行维护
/ 检测费(需标注 “研发专用”,避免与生产设备混用)。
折旧与摊销费用:研发专用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研发用软件、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共用设备需按研发使用时间
/ 工作量分摊)。
其他相关费用:技术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知识产权申请代理费、研发成果检测
/ 评审费等,总额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 20%。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委托第三方机构
/ 个人研发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总研发费用(需有委托合同、成果归属证明)。
先立项,明确研发项目清单:所有研发费用需对应具体研发项目(与高企申报的研发项目一致),每个项目有明确的起止时间、研发内容、参与人员,避免
“无项目归集费用”。
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关键工具):按单个研发项目设账,逐笔登记费用发生情况,明细到
“项目名称 - 费用类别 - 发生金额 - 凭证号”,比如 “XX 智能算法研发项目 - 人员人工 - 5 万元 - 凭证号 00123”。
凭有效凭证归集,确保可验证:每笔费用都需对应合法凭证,且标注
“研发用途”:
人员费用:工资表需注明
“研发岗位”,社保缴费凭证按人员归属拆分至对应项目。
材料费用:采购发票需备注
“研发用”,领料单需有研发项目负责人签字。
折旧
/ 摊销:折旧表需单独列示研发专用设备,分摊依据(如使用时间比例)需留存说明。
区分
“研发” 与 “非研发”:生产车间的设备折旧、常规产品检测费、员工通勤费等,不得计入研发费用;共用设备 /
场地需按合理比例分摊(如研发使用时间占比 30%,则按 30% 归集)。
境内研发费用占比≥60%:归集时需单独统计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确保其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
60%(高企认定硬性要求)。
数据一致无矛盾:辅助账的研发费用总额、各项目费用明细,需与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完全一致,若有差异需附详细说明(如分摊调整理由)。
失败项目费用可归集:未成功的研发项目,其发生的费用仍可计入研发总费用,无需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