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转让,以下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也可以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自主研发:企业通过自身的研发团队、技术力量和资源投入,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从而获得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这是最能体现企业创新能力的方式,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通常能获得较高的得分。
受赠:企业接受其他组织或个人无偿赠送的知识产权。受赠的知识产权需办理相关的权属变更手续,确保知识产权的权属清晰地转移到申请企业名下,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知识产权的其他要求,如在有效期内、与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等。
并购:企业通过并购其他企业,获得被并购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在并购过程中,需要完成知识产权的权属变更等相关法律手续,使知识产权合法地归属于并购后的企业。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同样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项条件,包括与企业自身业务的关联性等。
独占许可:企业通过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签订 5 年以上(含 5 年)的独占许可协议,获得在全球范围内对特定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使用权。在独占许可期间,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企业能够独立地行使知识产权的各项权能,以此来进行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