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主要有以下3种情形:
一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二是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与他人合作转化;三是企业从高校、科研机构、其他企业引入科技成果并予以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开展的研究开发、能力建设、要素资源配置和产品(服务)营销推广等活动(如图2所示)都属于科技成果转化,其中与税收优惠有关的情形包括:一是发生经费支出,如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购买科研仪器设备等;二是实现经营收入,如销售产品或服务;三是获得资源,且提供资源的一方取得收入或支出成本,如创业投资;四是通过支持其他机构使用技术、产品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上述活动主要以加大税前抵扣、实行优惠税率、减计收入和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等方式享受税收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