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是资产评估三大法定方法,评估机构需要根据资产类型、经营状况、资料可获得性选择,复杂项目要求两种及以上方法互相验证。
一、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实操要点
1. 适用标的:重资产企业、闲置资产、单项设备、厂房土地、清算评估;不适合轻资产、盈利性无形资产。
2. 计算公式:评估值 = 重置成本 - 实体性贬值 - 功能性贬值 - 经济性贬值。
3. 逐项核查参数:
(1)重置成本:建安造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2)实体性贬值:根据使用年限、维护状况、现场磨损判断;
(3)功能性贬值:设备技术落后、能耗高、产能不足带来减值;
(4)经济性贬值:市场需求萎缩、产能过剩、政策限制造成外部减值。
4. 限制:仅反映账面实物资产价值,无法体现企业商誉、客户资源、技术团队等无形价值。
二、市场法实操要点
1. 适用标的:交易案例充足的资产,如商品房、工业用地、成熟商铺、上市公司股权;
2. 核心步骤:筛选可比交易案例→建立对比指标→量化差异调整→测算评估值;
3. 案例筛选硬性要求:交易时间接近评估基准日、交易为正常非关联交易、资产规模 / 区位 / 业态相近;
4. 调整因素: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位、规模、剩余使用年限、资产质量;
5. 短板:缺少公开交易案例的资产(如专利、小众特许经营权)无法使用。
三、收益法实操要点
1. 适用标的:具备持续获利能力的资产,企业股权、专利、商标、特许经营权、数据资产;
2. 核心公式:资产价值 = 未来各期净现金流量折现求和;
3. 三大关键参数:未来收益额、收益期、折现率;
(1)收益额:采用自由现金流,剔除一次性、非经常性损益;
(2)收益期:区分有限年期(专利到期)、永续年期(持续经营企业);
(3)折现率:包含无风险收益率 + 风险报酬率,是收益法争议最大参数;
4. 风险提示:收益预测依赖未来经营假设,预测过于乐观会造成估值虚高,审计、国资备案会重点复核预测逻辑。
四、多方法选用规则
1. 企业价值评估,一般要求资产基础法 + 收益法并行;
2. 单项不动产优先市场法;
3. 闲置、停产企业,不适合收益法;
4. 评估报告必须说明:选用某一方法的理由,不采用其他方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