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是产权实缴可能遇到的问题_集慧.为企业.更美好

知识是产权实缴可能遇到的问题

2024-09-3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知识产权实缴的方式本身没有风险,但是用以作价评估的知识产权,需要具备以下特点,才能避免出现问题:

  1、知识产权必须产权关系明晰

  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也就是说,用于投资入股的知识产权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出资人拥有完全、合法、有效的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产权关系明晰二是用于投资入股的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价值,可以依法转让。

  (1)从产权关系来看。投资入股的知识产权人是否享有知识产权,其权利证书上所载明的权利是个人拥有,还是法人拥有?是一人拥有,还是多人拥有?有没有产权纠纷?出资人只有拥有合法、有效和完全的专利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才可以投资入股。凡是产权关系不清楚,或者不公开的技术秘决等是无法为其办理产权 过户与验资手续的。

  (2)从时间性来看。有些知识产权是有法定有效期限的。比如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 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 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专利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3)从出资范围来看。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包括权利要求书中载明的独立权利和从属权利;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包括专利申请书中提出的基本设计和相似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以及专利技术实施所需要的其他必要条件。如商标出资范围应当完整,如防御商标、联合商标是否随同主商标起出资;而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不能以个人或企业为出资人。

  2、知识产权出资比例可以占到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没有明确说明知识产权实缴出资占比比例,也就是可以默认为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可以与其他非货币资产的出资比例参加,总的比例可以占到注册资本的100%。

  (知识产权实缴企业注册资本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的,应当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

  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 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的,可以载明缴纳出资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得少于六十日。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失权通知,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依照前款规定丧失的股权应当依法转让,或者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该股权;六个月内未转让或者注销的,由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足额缴纳相应出资。

  股东对失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失权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违反前款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中第三条规定:“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知识产权实缴实缴流程 【全流程操作周期约50个工作日】

  1.双方达成合作要求,签订合同,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目的以及实缴额度,组建实缴操作群,专人负责跟踪操作,全流程情况随时群内反馈,直至实缴完成。

  2.根据企业经营范围为股东提供知识产权(撰写/购买) 企业注册资本是属于股东出资义务,所以需要企业股东名下的资产(现金或知识产权)才能实缴,知识产权都会围绕企业经营范围去撰写或者购买。撰写需要在国家版权局做实名认证,购买需要股东提供身份信息做专利转移。

  3.评估事务所评估专利出具评估报告(评估事务所需要在北京财政局备案认证,评估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

  4.撰写审核材料到工商审核(包括更改章程出资方式货币变更为<知识产权>,技术老师拿着评估报告到企业当地工商局审核,工商一审二审通过之后,实缴完成会颁发核准通知书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公示,企查查天眼查同步公示,增资实缴需更换营业执照)

  5.实缴完成将股东名下专利转移至公司名下

  7.办理递延纳税(实缴完成后需在次月的15号之前到税务局为股东办理递延纳税,全部由线上办理)因各地审批权限不同具体详询当地税务局等相关部门。

  企业通过无形资产补齐注册资本或增加注册资本的六大优势:

  1、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增加企业净资产 降低企业负债率 对后期招投标, 投融资做背景调查有帮助;

  2、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

  3、可以帮助绝对企业在申请科研项目或申报专项资金、对外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对注册资本的要求;

  4、对外经济活动中展示企业规模和实力,增强客户对企业的直观印象;

  5、可以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 后期如果企业涉及到债务纠纷,我们可以多一种赔偿方式的选择,我们可以选择知识产权进行赔付去承担相对应的社会责任。

  6、可以摊销节税,无形资产出资的部分可以正常入账,分10年摊销,如果1000万的话就是每年可以为公司增加100万的管理成本,从而节约25万的企业所得税。帮助企业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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