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高新认定材料,需从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人员情况、研发活动等多个方面入手,具体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登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后保存、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材料: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上传企业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扫描件,如知识产权证书等。若企业已上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可不上传知识产权证书,否则须上传。
人力资源情况材料:上传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及科技人员名单等。科技人员名单应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职称 / 职务、所在部门、入职时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材料:上传近三年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如立项报告、查新报告、验收报告或结题报告(已验收或结题项目)、获得阶段性成果证明(有则提供)、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协议(有则提供)等。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材料:上传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
企业创新能力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材料:上传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相关材料。
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情况材料:上传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奖励制度及人才绩效制度等四方面证明材料。
财务相关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上传完整清晰的、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经营年限)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上传完整清晰的、经具有资质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扫描件,以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扫描件。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传完整清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扫描件,纳税申报表均需加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其他材料: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中介机构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以及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