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格:企业须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
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 / 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Ⅰ 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仅限使用一次,Ⅱ 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2。
科技人员:科技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 10% 以上,且在企业连续工作满 183 天以上。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在 5000 万以下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应占企业营业收入的 5% 以上;营业收入在 5000 万 - 2 亿元之间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应占企业营业收入的 4% 以上;营业收入在 2 亿以上的企业,近三年的研发费用应占企业营业收入的 3% 以上。
高新收入: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 / 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 60% 以上;主要产品 / 服务收入总额占同期高新技术产品 / 服务收入的 50% 以上。
创新能力评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 100 分制,得分要超过 70 分(不含 70 分)才有机会成功。评价包括知识产权评价(30 分)、科技成果转化(30 分)、财务成长性(20 分)、研发组织管理水平(20 分)四个方面2。
其他条件: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自我评价:企业登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1。
注册登记:企业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上传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确认后将用户名和密码告知企业。
准备并提交材料:企业根据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等1。
组织审查与认定: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按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5 名相关专家,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并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该过程应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公示及颁发证书: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上公示 1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1。
申报时间:各地申报时间不同,如广东省 2024 年分 3 批次受理,第一批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第二批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1 日;第三批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
中介机构选择:选择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 3 年以上,近 3 年内无不良记录,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 20 人以上,且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政策的中介机构。
材料真实性:企业申报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有效期及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