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成果评价的关系是什么_集慧.为企业.更美好

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成果评价的关系是什么

2024-11-30

  1、两者让人容易混淆的原因

  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成果评价】是一套并行的政策。它经历了,由最初的政府组织,转变为政府参与其中,继而完全市场化,再到后来的政府监督管理、市场运作,一套完整的变革流程。

  认识这两个概念,还需要从“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成果评价”政策起源和演变说起。

  2、两者的起源

  科技成果鉴定的历史起源要追溯到1994年,国家科委出台文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这就是政府科科技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给予国内先进、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国际领先等级的鉴定判定。

  科技成果鉴定一直是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佐证材料,是申报单位技术实力证明的重要佐证材料。

  该材料不只是用在项目申报,在项目验收的时候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政府部门认可度最高的佐证之一(毕竟是自己颁发的认证)。

  科技成果评价的起源是因为政府职能开始转变,新模式下的“成果鉴定”就是2003年出台的《科技成果评价办法》。该文件目的是引进第三方市场化主体,将民非、协会、学会纳入其中,作为组织评价活动的第三方机构。

  科技部的思路是,让市场参与进来,对企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给出评价,科技部对评价机构的资质、组织形式以及参与评价的专家组进行约束监督与管理。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是监督管理,而不是直接参与科技、经济运作。2009年出台了《试点暂行办法》,2014年又出台了《评价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评价结果作为科技奖励、成果登记的佐证材料。

  2016年,国务院发文,废止之前出台的政策文件,将【科技成果鉴定】交规市场运作,不再由政府职能部门行使审批。为什么要废止,两层原因:第一个,省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不了这样的科技成果鉴定活动。第二个,当地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身份不便于组织这样的科技成果鉴定活动。

  3、合法身份的只有“科技成果评价”

  在2016年科技部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废止《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这就让为鉴定成果而颁布的《科技成果评价办法》以及官方批准的试点单位非常尴尬。

  这几年时间,科技部不再行政审批新的鉴定(评价)单位,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也就是完全市场化运作。所以曾经获得认定的机构依然在市场推广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评价活动,政府也没有新的文件(政策)出台进行管理。甚至一些行业协会、民间组织也纷纷加入成果评价行业。

  目前市场上,第三方组织一般把科技成果鉴定改称为“科技成果评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两者没有本质区别。

  直到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文件出台,“科技成果评价”正式成为官方名词,科技成果鉴定即将成为历史。

  二、科技成果评价

  2016年,科技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精神,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今后,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将全面展开,由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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