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多种类型,可以从不同的维度进行分类。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商标类型:
一、根据商标的结构分类
1. 文字商标:由文字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的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是这些文字的不同组合。
2. 图形商标: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包括记号商标(由某种简单符号构成的图案商标)、几何图形商标(由比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图案商标)和自然图形商标(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图案所构成的图形商标)。
3. 字母商标:用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或注音符号等所构成的商标。
4. 数字商标: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5. 三维标志商标:又称立体商标,是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
6. 颜色组合商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构成的商标。
7. 组合商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元素组合而成的商标。
二、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分类
1. 商品商标: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标,用于标识商品并区分商品的来源和质量。
2. 服务商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商标,用于标识服务并区分不同的服务提供者。
三、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分类
1. 制造商标:又称生产商标,是商品制造者使用的商标,表明商品由该制造者生产。
2. 销售商标:又称商业商标,是商品销售者使用的商标,用于表明商品的来源和销售者的身份。
3. 集体商标:以一个企业集体或组织名义注册,供其成员共同使用。我国《商标法》对此有具体规定,如果成员使用,需与注册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 联合商标:指商标所有人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联合商标作为一个整体,不能分割转让。
5. 防御商标:指商标所有人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注册的目的不是为了使用,而是防御别人注册和使用,以免影响自己商标的声誉。防御商标一般是对著名商标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
6. 保证商标:用于区分商品来源、材料、制造方法、质量和其他特征的商标。这种商标一般是由商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须具备检验商品的能力和设施,并对商品负保证责任。
7. 驰名商标:商品质地优良,信誉卓著,并为广大群众周知的商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缔约国有保护驰名商标的义务。对驰名商标的认可,是由国家主管商标机关判定的。
四、根据商标的其他特征分类
1. 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用于证明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
2. 音响商标:用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者是用某种特殊的声音来作为商品的商标。
3. 气味商标:用某种特殊的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的商标。但在中国,这种商标尚不能注册为商标。
4. 位置商标:指某种商品特定部位的立体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的组合,通过它们来区分出提供商品的提供者。
五、根据商标的管理分类
1. 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2. 未注册商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但可以使用。
六、根据商标的寓意分类
1. 有含义商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具有一定的含义,能够直接表达商品或服务的特点、来源等信息。
2. 无含义商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本身不具有明确的含义,但通过长期使用和宣传,能够在消费者心中形成独特的印象和认知。
总的来说,商标的类型多种多样,每种类型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适用场景。企业在选择和设计商标时,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特点进行考虑,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