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创新主体备案
01
备案申请时间
2019年7月24日起,接受长期备案申请,常年受理申请,分批审核备案。
02
备案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或登记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高校;
(二)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或生物产业。
(三)申请备案的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拥有3件及以上有效专利),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且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
03
备案申请材料
(一)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
(二)备案主体为企业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主体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盖公章)
04
备案申请方式
(一)通过全国知识产权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进行电子注册, https://gdys.gippc.com.cn/;
(二)根据平台需要提交备案材料。
(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使用说明)
05
备案申请流程
收到短信通知审核通过即为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即可申请快速预审
短信模板如下:
【预审管理平台】尊敬的[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用户:您的备案申请审核通过,详情请查看审核结论。
二、专利申请预审案件预约
1、2023年7月21日起,将单日预约总量控制调整为常态化预约,预约时间段为工作日9:00-17:00,每个申请主体每天预约案件数量不超过2件;
2、申请主体应当根据专利布局需要按需预约取号,预约成功后可登陆系统查看排队序列;
3、申请主体在接到提交预审案件的短信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预审案件的,该预约失效。对预约失效的申请主体,广东保护中心将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粤知保预〔2023〕40号)进行处理。
三、专利申请预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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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审查流程
案件预约成功后,排队等待,收到预约预审案件提交通知,再提交专利案件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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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审查时间
自广东保护中心收到专利申请预审文件至作出预审结论,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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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预审案件注意事项
①提交专利申请后应立即缴纳专利申请费用。
②发明专利第一次审查意见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第二次审查意见应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③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意见应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④在专利授权公告之前,不能进行著录项目变更,如有需要,应在专利授权公告后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