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2.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5.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6.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7.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8.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9.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10.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11.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制定专利策略:在专利申请之前,需要制定合理的专利策略,包括选择申请范围、防止侵权等。
确定申请人:申请人须确保与发明人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专利无效。
准备申请文件:申请人需仔细准备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格式撰写。
注意申请费用: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费,申请人需关注缴费流程及缴费标准。
保密原则:在专利申请之前,需要维护好申请发明的保密性,避免对后续申请产生不利影响。
避免侵权:在申请专利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检索和分析,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