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委托方向评价机构提出科技成果评价需求
02
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收到被评价成果材料后,初步审查评价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判断评价委托方提出的评价要求是否实现
03
接受评价委托,与委托方签订评价合同,约定有关评价的要求、完成时间和费用等事项
04
确定成果评价负责人。由其选聘熟悉被评价成果行业领域的专家担任评价咨询专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两人
05
对于需要具备检测或者查新报告才能作出评价结论,但评价委托方又未提供相关报告的,评价机构可以要求评价委托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检测、查新报告,也可以与评价委托方协商,由评价机构作为检测、查新委托人取得检测、查新报告
06
专家评价。由每位咨询专家独立评价,提出评价意见。评价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汇总每位咨询专家的评分结果,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07
评价负责人在综合所有咨询专家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综合评价结论
08
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评价委托方交付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