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个种类,其中发明的完成人称为发明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完成人称为设计人,在实际的工作中,一般统称为“发明人”。此处的发明人不做扩大解释,只限于自然人,单位、集体或者课题组都不能称为发明人。作为自然人的发明人,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做限制,只要是对发明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即可,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小小发明家就是这么产生。
发明人应该直接、全程参与进整个发明创造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贡献的着力点并不是直接作用于“实质性特点”本身的人,不能作为发明人。比如试验员、描图员、机械加工人员等,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还有就是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义,后面的就只剩下名义上参加过项目的意义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的数量会影响申请费的多少,一个人申请,申请费减免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是减免70%。
专利发明人的设置,既涉及是否是核心技术人员的判定,又关系到对主营业务安全性的影响。因此,不管是发明人本人还是职务发明的申请单位,对于发明人的设置及权利保障与义务遵守,都应到做到合法合规,规避后续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