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括逐项审查法、对比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筛选法和利用手册审查法等。
1、逐项审查法,又称全面审查法;逐项审查法是一种按照施工工序,对各个分项工程的项目从头到尾逐一详细审查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它的全面性和细致性,能够高质量地审查工程,达到良好的效果。通过这种方法,可以逐步发现累积的不真实造价,特别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艺简单的单位工程,或者各分项增加少量工程量的单位工程,还有技术力量薄弱甚至信誉度较低的单位送审的结算。
2、分组计算审查法;分组审查法是一种将相关项目划分为若干组,并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来审查相关联的分项工程量的方法。通过审查一个分项工程的数量,就能推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性。这种方法的显著特点是审查速度快、效率高,同时工作量相对较小。
3、对比审计法;对比审查法是一种通过对已建成工程的造价进行比较,来审查同类工程造价的方法。例如,可以比较装饰标准、结构形式、平面布置等相同的住宅楼、办公楼、厂房等工程,如果它们具有相似的特点,那么每平方米的造价应该相近,只需对基础部分和场地地质条件的差异进行调整和修正。
4、重点审查法;重点审查法是一种通过抓住重点子目进行审查的方法,通常关注工程量大、单价高的各分项工程,特别是补充的单价和增列的其他费用。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突出重点,审查时间较短,同时能够取得良好的审查效果。
5、标准图审计法。标准预算审查法是一种针对利用标准图纸或通用图纸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审计方法。在这种方法中,审计部门首先集中力量编制标准预算,作为这类标准图纸的基准造价,或者以这类标准图纸的工程量为标准进行审查对照。然后,针对局部不同的部分和设计变更的部分进行单独审查。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审查时间较短,效果良好,并且定案容易。然而,该方法的缺点是仅适用于按标准图纸设计或施工的工程,适用范围较为有限。(平时需注意资料的积累)
6、经验抽查审核法。根据审计人员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数据,发现了预结算中容易出错的问题,并采取了抽查审核的方法。这种方式仅适用于内部审计,适用于人力紧张、任务繁重的情况。然而,对于外部结算不适用,并且依据性相对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