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竣工结算书的编制,随承包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①采用施工图概预算加增减账承包方式的工程结算书,是在原工程概预算基础上,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施工条件的变化、经济政策的变化等影响到原施工图概预算价格的变化费用,又称为预算结算制。
②采用施工图概预算加包干系数或每m2造价包干的工程结算书,一般在承包合同中已分清了承发包单位之间的义务和经济责任,不再办理施工过程中所承包内容的经济洽商,在工程结算时不再办理增减调整。工程竣工后,仍以原概预算加系数或m2造价的价值进行计算。只有发生在超出包干范围的工程内容时,才在工程结算中进行调整。
③采用投标方式承包工程结算书,原则上应按中标价格(成交价格)进行。但合同中对工期较长、内容比较复杂的工程,规定了对较大设计变更及材料调价允许调整的条文,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时,可在中标价格基础上进行调整。当合同条文规定允许调整范围以外发生的非建筑企业原因发生中标价格以外费用时,建筑企业可以向招标单位提出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为结算调整价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