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合同价款审查和竣工价款结算备案_集慧.为企业.更美好

关于工程合同价款审查和竣工价款结算备案

2022-01-18

  一、建筑工程施工“阴”、“阳”合同纠纷案例:

  工程竣工后,常常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案件,归结为其问题很重要的一个內容是“阴”、“阳”合同书的存有。依据“最高法院对于审判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表述”(法释[2004]14号文)要求:“被告方就同一工程建设再行签订的修建工程施工合同与通过报备的招标合同书实际性內容不一致的,理应以报备的招标合同书做为清算工程项目工程款的依据”。因而产生工程合同纠纷时,应按通过报备的工程施工合同,即“阳”合同书的內容实行,而不兼容“阴”合同书。根据对合同书工程款的核查,可以在事先解决困难,防患未然,保证防范于未然。

  二、对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后,工程决算拖延未决的如何解决?

  1、工程建设工程结算是基本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关键內容,为保证建筑项目被告方严苛依规合同履行,合理防止拖欠工程款的产生,防止具体中具有的工程竣工后仍不可以开展一切正常清算,依据住建部第107命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工程竣工后应立即申请办理工程决算,而清算报备管理方面特别是在看起来关键。工程竣工后,发承揽彼此应具已申请办理的工程竣工工程款结算资料和拨款证实及有关核算根据到造价管理单位开展工程结算核查报备,针对应当申请办理工程项目工程款清算报备而未申请办理的工程项目,不可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报备办理手续,工程项目不可投入使用,房地产管理单位不予以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备案。

  2、根据工程结算报备加强了对建筑行业民工的利益维护,对处理清债工作中具有了积极推进功效,与此同时在工作上对工程结算的报备核查催促了招标方补缴工程结算价与合同额净额的劳保用品花费,保证了民工的合法权利。

  信阳市建设委员会

  200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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