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后28日内做清算。
住建部和国家工商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性条文中对工程结算干了详尽要求:
发包方接到项目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汇报及结算资料后28日内开展核查,给与确定或是明确提出修改建议。发包方确定工程结算汇报后通告经办金融机构向项目承包人付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工程款。项目承包人接到工程结算工程款后14日内将完工工程项目交货发包方。
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①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进行或完成进展规定的连接点。
②工程项目己经过技术人员和监理单位工程验收达标后报技术部机构的初步验收,且施工方(各岗位人员)顺利完成相对应整顿;
③施工方(各岗位人员)递交宣布验收申请。
法律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二)工程量
1、项目承包人应当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時间,向发包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清单的汇报。发包方收到汇报后14日内核查已完工程量清单,并在核查前1天通告项目承包人,承包人应给予标准并派人参加核查,项目承包人接到通告后不参与核查,以发包方核查的工程量清单做为工程项目工程款付款的根据。发包方不按承诺時间通告项目承包人,导致项目承包人无法参与核查,核实結果失效。
2、发包方接到项目承包人汇报后14日内未核查完工程量清单,从第15天起,项目承包人汇报的工程量清单即视作被确定,做为工程项目工程款付款的根据,彼此合同书另有承诺的,按合同书实行。
3、对项目承包人超过设计图(含工程变更)范畴和因项目承包人缘故导致返工的工程量清单,发包方不予以计量检定。
以上便是中桥我为各位解释的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后何时清算问题的有关法律法规內容了,总的来说呢,我们可以掌握到工程决算又分成:工程项目按时清算、工程项目环节清算、工程项目年终结算、工程工程结算。假如您以及别的问题,热烈欢迎资询中桥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