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权,专利等无形资产摊销可得到抵押贷款,信用额度不超过其评定使用价值的40%。日前,绍兴县颁布了《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贷款暂行管理办法》,对商标专用权,专利质押贷款贷款额以及年利率做出了要求,以进一步扩宽公司融资方式,为公司融资放开。
一直以来,资金短缺是牵制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趋势的短板,而质押难,贷款担保难则是难点的根本所在。据绍兴县高新科技单位相关责任人剖析,公司贷款通常必须权益资本做为质押,商标专用权,专利抵押贷款的实行,较大的提升是对商标专用权,专利等无形资产摊销的抵押贷款开展了放开。
该《办法》明文规定,贷款人可以用合理合法有着的专利或商标注册专利权做为债务的贷款担保,向商业银行金融企业申请办理得到借款。与此同时要求,借款人应按照有资格的中介服务评定专利或商标专用权使用价值的分析报告有效明确质押贷款贷款额,正常情况下不超过专利权或商标评估使用价值的40%。专利或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银行贷款利率按中央银行发布的法律规定银行贷款利率加一点上调低于30%内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