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正)_集慧.为企业.更美好

深圳经济特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正)

1970-01-01
深圳特区无形资产摊销评定管理条例(调整)情况:合理 公布日期:1994-03-25 起效日期: 1994-03-25 公布单位: 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 公布批准文号: 深圳特区无形资产摊销评定管理条例(调整) 深圳市人民政府 (1994年3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公布依据1999年1月26日深

深圳特区无形资产摊销评定管理条例(调整)情况:合理 公布日期:1994-03-25 起效日期: 1994-03-25 公布单位: 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
公布批准文号:

深圳特区无形资产摊销评定管理条例(调整)
深圳市人民政府
(1994年3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公布依据1999年1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深圳经济特区金银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18项规章的决定》开展调整)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公平公正地评定无形资产摊销的商品的价值,维护相关被告方的合法权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指的无形资产摊销包含:
(一)专利.商标专用权.版权;
(二)商业秘密和别的商业机密;
(三)生产商名字和字体大小.出产地名字.信誉;
(四)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或惯例认可的别的无形资产摊销。
第三条凡在深圳特区(下称经济特区)内从业无形资产摊销评定主题活动均可用本方法。
第四条无形资产摊销评定应遵循合理合法.真正.公平.单独的标准,评定結果应全方位.充分体现无形资产摊销的商品的价值,分析报告务必清楚.简要。
第五条深圳(下称市)市属的国有资产处置占用企业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理应依规开展无形资产摊销的评定:
(一)国有制无形资产摊销的竞拍.出让;
(二)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兼并.产权年限出让和结算必须对国有制无形资产摊销做价的;
(三)国企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或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对国有制无形资产摊销做价的;
(四)以国有制无形资产摊销用于项目投资与国外企业.公司.别的社会经济机构或本人一同举行东西方联合经营公司或东西方联合经营公司的;
(五)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开展无形资产摊销评估方法的别的情况。
第六条非市属的国有资产处置占用企业在经济特区建立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以无形资产摊销做价入股投资的,理应依规开展无形资产摊销的评定。
第七条非国有经济无形资产摊销因做价入股投资.出让等情况必须做好评定的,依据其每个人的一种或被告方的协议书,无形资产摊销资产评估机构能够对相关的无形资产摊销开展评定。
第二章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方法
第八条无形资产摊销职业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兼作无形资产摊销评价业务流程的会计公司.审计公司.资产报告评估企业.代理记账公司等组织(下称资产评估机构)在经济特区从业无形资产摊销评价业务流程务必另外具有以下标准:
(一)有法律法规.经济发展.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及其三名之上具备初级之上技术职称或相对应资质的项目专业技术人员;
(二)从业者务必通过无形资产摊销评估方法的技术培训,并获得入岗合格证;
(三)经市市场监督管理监管单位申请备案,具备独立性的主体资格;
(四)拥有市国有资产处置主管机构发送给的无形资产摊销评定资格证书。
第九条资产评估机构的无形资产摊销评定资质,由市国有资产处置主管机构会与政府部门相关部门审批,市国有资产处置主管机构授于。
无形资产摊销职业资产评估机构由深圳高新科技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开展管理方法.监管。
第十条资产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评定推行服务,评定花费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水平行政部门部门核准。
第三章评定程序流程和方式
第十一条国有制无形资产摊销的评定按以下程序流程开展:
(一)国有制无形资产摊销占据企业向国有资产处置主管机构申请办理项目立项;
(二)国有制无形资产摊销占据企业凭申请办理项目立项批准书向无形资产摊销资产评估机构申请办理评定授权委托;
(三)无形资产摊销资产评估机构对评定标底开展核查.鉴定估计,写下评定报告;
(四)申请者将分析报告送市国有资产处置主管机构办理备案。
资产评估机构应将分析結果存档。
第十二条非国有经济无形资产摊销的评定,按以下程序流程和规定开展:
(一)受托人与资产评估机构签署无形资产摊销评定委托协议,委托协议应写明以下事宜:
1.受托人和委托人的名字或名字.居所;
2.被分析的无形资产摊销标底的名字;
3.评定的目标和规定;
4.受托人和委托人的支配权.责任;
5.分析报告的交货日期;
6.评定花费额度及付款日期;
7.合同违约责任
(二)受托人属实给予资产评估公司需的待评定财产的文件目录及表明.被评定财产的产权证明.科研开发水平的证实。
(三)资产评估机构对评定标底开展核查.鉴定估计,写下分析报告。
第十三条资产评估机构以及人员对在实行业务流程中知晓的商业秘密和别的商业机密承担信息保密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或有关人对评定結果有质疑的,可以向市高新科技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或依规创立的市资产报告评估产业协会提出质疑申请办理。接纳质疑申请办理的企业觉得申请办理有效的,能够送回原资产评估机构再次评定或授权委托别的资产评估机构再次评定。
依前述要求开展无形资产摊销再次评定,经证实原评定結果确实有不正确,属原资产评估机构义务的,由原资产评估机构付款再次评定花费;属原受托人义务的,由原受托人付款再次评定花费;原评定結果无不正确的,由申请者付款再次评定花费。
第十五条对无形资产摊销的评定,差别以下状况鉴定重估价值:
(一)购入的无形资产摊销,依据购买成本费及此项财产具备的获利能力;
(二)自编或本身拥用的无形资产摊销,依据其产生时需需计划成本及此项财产具备的获利能力;
(三)自编或本身有着的未独立核算成本的无形资产摊销,依据此项财产具备的获利能力。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摊销的分析能够用盈利折现率法.重置成本法.现行标准市场价法.结算价格法和由市国有资产处置主管机构确定的别的方式。
盈利折现率法是将评定标底剩下使用寿命期内每一年或每个月的预期收益率,用适度的贴现率现值,累积得到评定标准日的折现率。
重置成本法是目前标准下被评定财产全新升级情况的重置成本减掉此项固定资产的实体性掉价.多功能性掉价和经济发展掉价,估计财产使用价值的方式。
现行标准市场价法是根据市场调研,挑选一个或好多个与评定标底类似或相近的财产做为较为目标,剖析较为目标的交易量价钱和买卖标准,开展比照调节,估计财产价钱的方式。
结算价格法是依据公司清算时其财产可转现的使用价值,鉴定预转固其价钱的方式。
第四章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国有制无形资产摊销占据企业违背本方法第五条的要求,导致国有资产处置外流,给我国导致损害的,由市国有资产处置主管机构追责相关被告方的行政部门或经济发展义务;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
第十八条资产评估机构有贪污受贿个人行为或与受托人勾结给予虚报結果,给国家或别人导致伤害的,资产评估机构应与受托人担负连同承担责任;涉嫌犯罪的,追究其立即责任者的刑事处罚。
第十九条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工作员违背第十三条的要求,将在实行业务流程中知晓的商业秘密或别的商业机密泄漏给别人,给受托人导致伤害的,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工作员应担负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对有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个人行为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在评定工作上贪污受贿.逃避责任,导致无形资产摊销的评定結果比较严重歪曲事实的,市国有资产处置评定单位及资产评估机构的负责人企业应依据剧情轻中重各自开展下列解决:(一)公布评定个人行为失效,并勒令该组织再次开展评定;(二)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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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无形资产摊销评定管理条例(调整)情况:合理 公布日期:1994-03-25 起效日期: 1994-03-25 公布单位: 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 公布批准文号: 深圳特区无形资产摊销评定管理条例(调整) 深圳市人民政府 (1994年3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公布依据1999年1月26日深


告;(三)注销评定职业资格证;
对立即责任人,依规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发展惩罚。
第二十一条被处分的资产评估机构和工作员对行政许可不服气的,可在接到处罚通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裁决公司办公室申请办理行政复议;申请者对行政复议决策不服气的,可在接到行政复议决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明确提出提起诉讼。
第五章附录
第二十二条本方法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承担表述。
第二十三条本方式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999年1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第82命令中相关调整文中的內容
第二十条改动为:对有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个人行为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在评定工作上贪污受贿,逃避责任,导致无形资产摊销的评定結果比较严重歪曲事实的,市国有资产处置评定单位及资产评估机构的负责人企业应依据剧情轻中重各自开展下列解决:(一)公布评定个人行为失效,并勒令该组织再次开展评定;(
二)警示;(三)注销评定职业资格证;
对立即责任人,依规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发展惩罚。
199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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