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动态The asset apprais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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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从严审批中外合资、合作资产评估机构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3〕58号《关于颁发重新修订的资产评估 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发后,有的省市未按该通知附件中第14条关于外国及港、 澳、台地区的资产评估机构与我国境内评估机构,共同设立合资、合作资产评估机构需由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的规定办理,以致造成不良影响。为了加强对中外合资、合作资 产评估机构的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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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土地使用权出资在验资中应注意的问题
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可作价出资入股。但近几年爆发的验资诉讼案件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资资格、评估作价、变更登记等方面的问题较多。笔者在此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谈谈土地使用权出资在验资中应注意的问题。 、土地使用权并不是都能用于出资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但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能用来出资。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使用人应当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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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江投资开发公司共同出资意向书签字仪式举行
5月18日,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方就日本电源开发株式会社参与汉江流域梯级开发举行共同出资意向书签字仪式,为下一步开展资产评估和成立新公司奠定了基础,标志着组建中日合资企业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仪式由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睿湘主持,大唐陕西发电公司、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安康市国有资本经营公司的股东代表和日本电源开发株式会社国际事业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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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出资的要求
实物出资的要求 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
